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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氏正骨手法十二字诀

石筱山(1904年-1964年),江苏无锡人。著名中医骨伤学家、教育家,上海著名中医骨伤科石氏世家石晓山次子,石氏伤科第三代传人。

在学术上,石筱山重视“十三科一理贯之”,强调伤科临床以中医基础理论为指导,擅于外伤内治,强调气血兼顾,以气为主,以血为先;认为骨创伤病变多兼痰湿,故诊治不仅筋骨并重,还应治兼邪重痰湿;并创立正骨手法“十二字诀”。因临床疗效卓著而享誉国内外,被尊为上海伤科八大家之一。

秉承“十三科一理贯之”

“十三科一理贯之”是由石晓山在明代薛己《正体类要·序》“人之所病,病疾多;医之所病,病道少,吾以为患在不能贯而通之耳”的基础上正式提出;具体指各种疾病都离不开中医基础理论,伤科亦不例外。

损伤涉及内外各科,伤科疾患离不开内治法,而有些患者本不属于损伤范围,但经石氏伤科诊治,亦能“屡起沉疴”而恢复健康。且伤科与针灸、推拿关系密切,伤科医生不仅要懂得伤科用药,对其他各科也要联系贯通,立方用药,一定要全面周到。石筱山将此理论进一步深化,主张治病务求灵活,不拘泥墨守,尤其是伤科,不能单凭几张家传秘方来通治一切跌打损伤,应根据不同病情,察其体质,审其阴阳,如此立方用药效果更为显著。

治外伤却重气血兼症

石氏伤科的学术理论颇具特色,概括有以下4个方面。

以气为主,以血为先

论疾病发生之理,中医基于阴阳而归结于气血,“血气不和,百病乃变化而生”。石筱山认为,伤科疾病不论在脏腑、经络(脉),或在皮肉、筋骨,都离不开气血。气血之于形体,无处不到。由此可见气血的重要性。气属阳而血属阴,气血是人体的物质基础,因损伤而致的疾病,都关乎气血阴阳之变。

石氏伤科理伤基本原则是气血兼顾而不偏废。因形变肿痛之恢复,百节活动之屈伸,皆依赖气之充也;血的化液濡筋,成髓养骨,也依靠气的作用。故理伤当兼顾气血而“以气为主”;积瘀阻道,妨碍气行,又当祛瘀,瘀除气才得以行,故又“以血为先”。

筋骨并重,内合肝肾

伤科疾病很大一部分是伤筋动骨。《黄帝内经》有十二经筋的名称,配合十二经脉,多起于四肢、爪甲之间,终于头面,内行胸腹空廓,主要功能是连属关节。人体的俯、仰、屈、伸等一切动作都需筋来支持运动,而筋“束骨而利关节”功能的充分发挥则依赖于肝血的充分濡养。

骨是立身之主干,需要依靠肾脏精气的滋养,其主要功用是支持人体,保护内脏免受外力损伤。筋束骨,骨张筋,筋与骨的关系极为密切。石氏把强筋之理融于伤科,更有发挥。在治疗上筋骨并重。特别是骨折、脱位,要求治骨同时治筋。早期进行被动和主动的功能锻炼,也要筋骨并重。

调治兼邪,独重痰湿

石氏对伤科的“兼邪”尤多心得。石筱山指出:“凡非本病,其发生不论前后,而有一个时期与本病同时存在的证候病机,都叫兼邪。”如腰痛伤肾、风寒湿外侵、强力举重的闪腰等,其中强力举重的闪腰是本病,而与本病在某一时期同时存在的劳力伤肾、风寒湿外侵都是兼邪。

这类病例,“似伤非伤,似损非损,病者,果疑于似伤而来,医者,岂能混以为伤而治”。须审证辨因施治才能得效。

损伤的人,生活在自然界和具体社会环境里,外受风寒暑湿,内有七情六欲,而且体质有虚羸壮实之异。一旦受伤,“肢体损于外,则气血伤于内,营卫有所不贯,脏腑由之不和”;除了损伤局部见有肿胀、瘀斑、畸形等诸证候外,尚有身热、口渴、纳呆、便秘等症。

石筱山把凡因损伤而出现的一切症状都叫“见症”或“兼症”。损伤时有恼怒惊恐,或损伤后兼受风寒,则又有一番相关证候,更多见的是由于损伤后气血失和,易致风寒湿邪外袭,或因气血不和,内生痰湿留络。这些都必须辨析施治,否则独以损伤为治,难以见效。

石筱山认为,在骨伤科临床上,常见痰与风、寒、湿、瘀诸邪相合为患。其症更多是积劳或过劳所致。反复损伤,则导致气血呆滞;损伤日久,痰湿因之留恋,痰瘀交凝,筋损失用,而成缠绵难已之痼疾。损伤气血自属气脉闭塞,脘窍凝滞之类,易于痰聚为患。

痰涎之为物,随气升降,无处不到,入于经络则麻痹疼痛,入于筋骨则头项胸背腰痛,手足牵引隐痛。积久聚多,随脾胃之气而流溢于胃肠之外、躯壳之中,经络为之窒塞,皮肉为之麻木,甚至结成窠囊,牢不可破。

他在《石氏理伤经验简介》中指出:“这种损伤并不重笃。症状表现多种多样,或关节肿胀,或筋块,或麻痹疼痛,或有身热等等,所谓‘痰生百病也’。患处残留疼痛、肿胀、关节拘挛与屈伸不利,或肌肤不仁、肌肉萎弱、筋结成块等,此皆气虚而为邪所凑。先父治疗这类兼邪,常以牛蒡子与白僵蚕同用,至我兄弟辈则发展为牛蒡子汤,加减化裁,广泛应用于临床。”

勘审虚实,施以补泄

“百病之生,皆有虚实。”一般损伤之初,无论内伤外伤,多属气滞血瘀的实证。损伤而致气血不足者,唯在新伤出血之血虚,甚至气随血脱之候。这在开放性外伤及脏器损伤中每可见到。体质素弱而损伤者,属邪实正虚、虚中夹实之证。治疗当先调补虚怯之体,然后祛瘀,或攻补兼施,关键是审定患者是否耐攻。

石氏临诊精于辨证,勘审虚实。凡初损之后,日渐由实转虚或虚中夹实,此时纵有实候可言,亦多为宿瘀;而气多呈虚象,即使损伤之初,气滞之时,亦已有耗气之趋向。故必着眼于一个“虚”字。理伤攻逐之法,用补益之法为本。

补法的应用是多样的,或先攻后补,或先补后攻,或攻中寓补,或攻前预补,灵活多变,但万变不离其宗,总以温补脾肾为主。脾胃功能正常,可使皮肉筋骨脑髓均能得到温养灌注。取益脾健运以促资化、滋补肾元以壮骨生髓的治则,可使耗损之气复原。

在伤损后期或慢性损伤时,石筱山多用自拟验方“调中保元汤”,方中取党参、黄芪、白术、熟地、山药、鹿角胶、川断、枸杞子、龟板、山萸肉、陈皮、茯苓、补骨脂、甘草等,是一张综合补中益气、六味八味、左归右归诸方化裁而成的方剂,充分体现了温补脾肾的学术思想。

石氏手法十二字诀

石氏手法以“十二字”为用。手法要点为“稳而有劲,柔而灵活”。其“十二字”要诀是:拔、伸、捺、正、拽、搦、端、提、按、揉、摇、抖(亦作转)。其中拔、伸、捺、正四法主要用于正骨,拽、搦、端、提四法用于上骱。拽是向前拉,搦是握住,端是端托,提是上提,双手并用,左右分工。如右手端提,相机而行,左手为辅,辅之以拽搦。按、揉、摇、抖四法多用于理筋。

外治手法是石氏伤科治伤的一个重要环节,“夫手法者,谓以两手安置所伤之筋骨,使仍复于旧也”。“必素知其体相(了解掌握解剖结构),识其部位,一旦临证,机触于外,巧生于内,手随心转,法从手出。”

石氏伤科对于伤骨的诊治有系统的理法,如骨折时痛的重点不在肌肉,而在骨骼,不在周围组织,而在局部受伤部位。处理时,先纠正骨位,然后夹裹、敷药外治。近关节骨折的处理,夹裹时间不宜过长;破皮断骨处理,先须清创,止血须防作脓,然后用手法按平夹裹。内治分早、中、后三期。

这十二字诀在骨折、脱臼及伤筋处理中运用如下。

骨折处理:事前必须仔细比摸和视折审断。严重的骨折,多呈重叠或交错,要细致地拔、伸,耐心地按、捺、平、正,然后敷药,绑扎固定。所谓“制器以正之,用辅手法之所不逮”。固定的重点应在“断端左近”,用三条带缚,以中心一条带为主,缚时要适当压紧,两头可以较松。“压紧”的目的,是使骨位不致移动;“较松”的道理,在使血气得以流通;尤其在近关节处,更宜注意其屈伸活动。

脱臼处理:上骱时宜两手并用,左右分工。右手为主,左手为辅,摸清骱位,右手或端或提,相机而行。左手亦须随着相辅,或拽或搦手法,都要稳而有劲,柔而灵活。

伤筋处理:多注意各个关节处,因为伤筋大多由扭捩而起,易伤筋膜。如肘或膝部损伤后,局部高肿,筋络离位突出,屈伸不利。施以手法后,往往局部高肿消失,伸屈自如(倘肿而不显者,多数复原较迟)。骨折接续后期易于僵硬,应适当而且不断地(因人、因事及时地)运用按、揉、摇、抖等理筋手法。接骨前后亦须注意理顺筋络,纠正关节微细的错位,使其活动顺和,以符“动静结合”的治疗原则。

而且,石氏手法有两点值得注意:一是这十二手法在应用上并没有严格的界限,无论正骨、入骱、理筋,都可以随着需要互相换用;二是将绑扎固定的方法认作是手法的范畴,绑扎固定的质量与治疗后果直接相关。绑扎固定后的外观应是与肢体匀贴,且能维持到下次复诊,外观臃肿或松散的包扎则难以达到固定目的。虽然绑扎固定与手法有所不同,但石筱山把绑扎固定提高到手法的同等高度加以认识,极具现实意义。(楼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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