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氧疗如今已经不是一个陌生的词汇了。对于‘些肺部疾病患者,如果PO:(氧分压)低于55毫米汞柱,临床医生一般建议其在康复期进行家庭氧疗。那么,是否所有PO2低于55毫米汞柱的患者都应作家庭氧疗?
回答显然不是。因为如果这样,那么生活在海拔3000米左右的老年人都要接受氧疗了,而生活在这个海拔高度的老年人PO2为55毫米汞柱是正常的。家庭氧疗对于晚期肺疾病患者来说虽然是很好的康复措施,但对不必要氧疗的患者来说,仍然是经济和生活上不必要的负担。因此,是否进行家庭氧疗要根据患者具体情况而定。
对于肺病患者,一般情况下身体可通过增加心排血量和提高红细胞数量来代偿中等的甚至严重的低氧血症。相反,患慢性阻塞性肺病者常常很难、甚至没有能力适应中等程度的低氧血症。这些患者的氧供不足,导致反应性肺动脉高压、肺心病、继发性红细胞增多症以及其他器官的损害,其他临床症状则包括智力损害及心肾功能减退。这些患者如果经长期家庭氧疗后,大多数会改善周围器官功能,延长生命,增强体质;
大多数专家主张应在患者经过一段病情稳定或观察期后,再决定是否进行家庭氧疗。如果在这段时期内疾病无恶化,使用作用于支气管的药物时,最少要有两次血气分析证明慢性持续性低氧血症才符合家庭氧疗标准。有些患者开始确有低氧血症,但经药物治疗后,被医生认为不必作长期家庭氧疗,这是因为经过系统药物治疗后,动脉血氧水平有所改善,不再具备家庭氧疗的标准。 (章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