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拔罐施治的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
    1.拔罐疗法一般适用于风湿痛、腹痛、胃痛、消化不良、头痛、高血压、感冒、咳嗽、腰背痛、月经痛、目赤肿痛、毒蛇咬伤及丹毒、红丝疔、疮疡初起未溃时等。拔罐法在下列情况则不宜使用:高热、抽搐、痉挛等;皮肤过敏或溃疡破损处;肌肉瘦消或骨骼凹凸不平及毛发多的部位。孕妇腰骶部及腹部均须慎用。
    2.拔罐时体位须适当,局部皮肉如有皱纹、松弛、疤痕及体位移动时,火罐易脱落,应根据不同部位,选用大小合适的杯罐。应用闪火法时,棉花棒蘸酒精不要太多,以防酒精滴下烧伤皮肤。起罐时手法要轻缓,以一手抓住罐边皮肤,按压一下,使气漏人,罐子即能脱下,不可硬拉或旋动。
    3.拔罐后一般局部呈现红晕或紫绀色,为正常现象,会自行消退。如局部淤血严重者,不宜在原位再拔。如留罐时间太长,皮肤起水泡,小的不需特别处理,防止擦破引起感染;大的可用针刺破,流出泡内液体,涂以龙胆紫药水,防止感染。

正常反应:
    真空拔罐通过抽气枪的抽气作用使罐体内形成负压,吸附局部皮肤及软组织(包括皮肤、肌肉等)隆起于罐口平面以上,病人觉得局部有牵拉、紧缩;发胀、发热、向外冒凉气、酸楚、局部发痒、舒适等感觉,部分患者感到疼痛立即或逐渐减轻、甚至完全消失;闪罐、走罐多次后,留罐数分钟后局部皮肤有潮红、紫红或紫黑色斑,或起罐后皮肤出现小水泡、罐体内有水蒸气等,这些感觉和现象均属正常反应。

异常反应及预防处理:
    1.异常反应及表现:拔罐过程中,病人感到被吸附部位牵拉、疼痛等不适难以忍受,或出现手脚发凉、发麻,甚至出现头晕、目眩、心慌、面色苍白、四肢发凉、恶心欲吐或呕吐、出冷汗,甚至晕厥等晕罐现象均属异常反应。
    出现以上情况的原因有:患者精神过分紧张,对疼痛较为敏感,病人过度虚弱、饥饿、疲劳、醉酒等;罐体内负压太高以致吸力过大;吸附时间过长;属拔罐慎用或禁用病症的患者使用或接受拔罐;使用拔罐手法不当,如走罐时不涂抹润肤剂且吸力过大;吸附部位不当,如吸附部位有浅在的较大动脉分布(如腹股沟动脉)等。
    2.预防及处理原则:预防及处理原则:正确使用拔罐手法,严格遵守注意事项及慎用、禁用证的有关提示。对过饥、过渴、过度疲劳及精神紧张、醉酒的患者不予拔罐。若万一患者出现晕罐现象,应立即起罐,让病人平卧,采取头低脚高位,让病人松衣解带,喝一杯热糖水,同时用刮痧板棱角或手指点按百会、人中、内关、合谷、足三里、涌泉穴。处理后让病人静卧片刻即可恢复。

    (1)拔罐时室内须保持温暖,尤其对需宽衣暴露皮肤的患者应令其避开风口;以免受凉感冒。   
    (2)选择好拔罐部位或穴位,一般以肌肉丰满、皮下组织充实及毛发较少的部位进行拔罐为佳。
    (3)拔罐时嘱咐患者不要移动体位,以免罐体脱落。拔罐使用罐体吸附数目较多时,罐体问的距离不宜太近,以免罐体互相牵拉皮肤产生疼痛或拉伤,或因罐体问互相挤压而致罐体脱落。
    (4)前一次拔罐部位痧斑斑块未消失之前,不宜再在原处拔罐。
    (5)病情重、病灶深及疼痛性疾患,拔罐时间宜长;病情轻、病灶浅及麻痹性疾患,拔罐时间宜短;拔罐部位肌肉丰厚,如背部、臀部、大腿部,拔罐时间宜长;拔罐部位肌肉薄,如头部、胸部、上肢部,拔罐时间宜短。气候寒冷时拔罐时间可适当延长,天热时则可相应缩短。
    (6)起罐后皮肤局部潮红、瘙痒,不要乱抓,可涂抹刮痧拔罐润肤增效乳或油,经几个小时或数日即可消除。
    (7)随时观察患者情况,区分正常反应和异常反应,如遇异常紧拉、疼痛或严重不适,应立即调整负压(拉动罐体底部排气阀门杆稍放一点气减压即可)或起罐重新吸附。
    (8)过度疲劳、饥饿、大渴、醉酒者应让患者休息、饮食、饮水、酒醒后再行拔罐;对疼痛过度敏感者应用轻手法(即使用留罐、走罐手法时吸附皮肤不宜太高或尽量用闪罐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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